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机动车性能 > 机动车性能 > 正文

车辆制动性能鉴定是否符合标准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22:37:47 点击量:

人们常说的一辆车的性能有好有坏,那么汽车的性能就行是什么呢?其实汽车性能是一组评价指标,不是几句话就能概括。而且,不同用户、不同用途的车侧重点不一样,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好还是不好。

车辆制动性能鉴定

  我们通常所说的汽车性能指标,主要包括汽车动力性、燃油经济性、操纵稳定性、行驶平顺性、汽车通过性、制动性等,还有使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维修接近性等,根据不同目的还有很多。

  下面娄底星罡司法鉴定所就带您看一起车辆制动性能鉴定的案件。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汽车的制动性能,所谓汽车的制动性是指汽车行驶时能在短时间内停车且维持行驶方向稳定性和在下长坡时能维持一定车速的能力。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起车辆制动性能司法鉴定。2015年10月12日6时许,在机械厂门口一辆三轮汽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最终导致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后,某交警队委托我中心对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的制动性能做司法鉴定。

  我所在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相关取证。并依照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勘验,依照GA50-2014《交通事故勘验照相》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照相取证,依据GA/T642-2006《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分析。

车辆制动性能鉴定

  我所首先对三轮汽车做制动性能司法鉴定。在测试的过程中发现各制动机件、各制动管路及软管连接完好、有效。在水平干燥的水泥路面,对车辆行车制动器进行路试检测,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在20km/h,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测量制动起点距停止点距离,车辆遗留下明显的制动拖印痕迹长约3.9m,在画出的通道内制动未见制动跑偏超出跑道),符合GA/T642-2006《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及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第7.1.4、7.10.2.1条款安全技术条件之要求。

  其次对两轮摩托车做制动性能司法鉴定。该两轮摩托车车前轮制动器为液压盘式,后轮制动器为脚踏机械连杆鼓式;该车制动把手,制动时卡滞;检验制动液储存箱,未见制动液;后轮制动器的制动鼓及制动蹄摩擦片,见制动蹄摩擦片表面光滑,制动蹄摩擦片磨耗量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内)不符合GA/T642-2006《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及不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7.1条款安全技术条件之要求。

  通过专业的测试和分析,并依靠相关标准,最终得出三轮汽车制动器能达到国家的制动性能标准,而二轮摩托车制动器不能达到国家的制动性能标准。

车辆制动性能鉴定

网站首页 | 机构简介 | 新闻动态 | 价格鉴定 | 交通事故鉴定 | 机动车性能 | 法医鉴定 | 工程造价 | 涉保鉴定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2-2015 娄底市星罡司法鉴定所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53851917@qq.com 技术支持:娄底市扬帆起航科技公司(刘:13034815878) 备案号:湘ICP备16003395号-1 建议使用1400×900以上的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