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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首例人民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21:46:14 点击量:

    近日,百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纠纷当事人共同将调解协议向娄星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这是娄星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应用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纠纷的第一案,也是娄底市就人民调解协议书提出司法确认第一案。      

  今年6月20日,百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雅塘村委会与该村一红砖厂的合同纠纷,并促使纠纷双方于6月30日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但是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达成后担心对方事后反悔,于是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来到娄星区人民法院就该协议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7月7日出具了(2011)娄星调确字1号确认决定书并送达双方,依法确认了该协议的效力。

  百亩司法所积极探索诉调衔接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协助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促使人民调解与审判工作进行良性互动。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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